西安市第一中学文学社章程
(试行)
一、宗旨
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以文学清净心灵。
二、章程
第一章 组织机构
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社长1名、秘书1名、责任编辑1名,分工负责。
职责:
(一)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的一切事务;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内的重要情况,对文学社的发展有一定的计划,是文学社的发起者和主持人。
(二)秘书:负责文学社的日常事务,对社员录用的稿件存档登记。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并对会议活动的缺席者或迟到情况予以登记。
(三)责任编辑:负责收集社员的稿件。负责文章的编辑工作。
第二章 社员管理
(一)社员的产生
凡热衷文学,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经本班语文老师推荐,且自愿加入文学社者,可填写书面申请递交学生会。经审议后,择优录取。
文学和对各社员的考核内容包括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率、稿件完成情况,及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社员,给予废除社员资格的处理。
(二)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2、社员每月至少向文学社递交作品1篇,所交稿件不得抄袭。
3、社员参加社内各类活动,有事须请假,经社长同意后有效;无故缺席3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社员大会每月1次,由社长召集全体社员,讨论文学社发展和报刊出版事宜。
第四章 活动方式
1、定期向社员征集文学作品,择优刊登在校报《晨风》上,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推荐发表;
2、每月举办1次活动。例如:创作讲座、研讨会、座谈、征文,朗诵会等;
5、投稿方式:直接将稿件交至编辑部。
第五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市第一中学学习部。
(三)文学社作为校本选修课,活动时间为一年。记2个学分。如中途离社,则学分作废。
市一中学生会学习部
2009年5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