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体减压训练室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二、未经心理辅导老师允许不得自由进入团体减压训练室。
三、本功能室具有团体测评和团体减压训练的功能。
四、凡是需要进行心理测评或团体减压训练的师生,首先要向心理辅导老师说明自己的意图,与心理老师共同确定测验项目并且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五、进行心理测评和减压训练的师生,要服心理老师的安排,不要高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六、测评或减压训练过程中认真完成自己所要进行的项目,若有什么疑问,可以向教师和管理人员示意,由心理老师作出解答。
七、测评或减压训练完成后,可以服从心理老师的安排查看结果;若对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需要主动请求心理老师给予解释和分析。
八、心理老师要做好相关保密原则,尊重测评或减压训练师生的人格,保护师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九、进行心理测验时,一次最多不要超过两个心理量表或超过两个小时的时间,以免因为过度疲劳而导致测试结果的不够准确;如确有需要或对其他测验项目很感兴趣,可以下次再来。
十、保持室内环境干净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乱丢垃圾。
十一、参与心理测验与减压训练的师生,应自觉爱护团体测评减压训练室的设施设备,故意损坏电器或不按正确方法活动致使电器被破坏的,应予以赔偿。
十二、当使用者离开时,需恢复身心反馈训练室整洁并断电、关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