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整治网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乱象,塑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和育人生态,加强语言文明教育,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按照市委网信办《关于开展“清朗.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现就本次“清朗·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专项行动整治重点传达如下,请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并带动宣传贯彻。
聚焦部分网站平台在热搜榜单、首页首屏、发现精选等重点环节呈现的语言文字不规范、不文明现象,重点整治歪曲音、形、义,编造网络黑话烂梗,滥用隐晦表达等突出问题。
1.刻意使用谐音、合音等,将原词变换成其他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文字,如“有猫饼”(有毛病)、“报一丝”(不好意思)等。滥 用方言口音,将正常表达替换成方言语调,如“夺笋”(多损)等。
2.故意误用、拆解、重构汉字,对汉字的字形、笔画、偏旁部首等恶意异化,如“蕞”(最)、“自犬”(臭)等。
3.滥用拼音或拼音首字母进行语言文字缩略表达,如“QG”(器官)等。滥用数字、外文、符号等混合变形词,降低文字可 读性,影响正常阅读,如“f5”(废物)等。
4.用特定负面关联词指代某人或某事,如“口罩”指代“疫
情”等。曲解原词原意,造成含义混乱、词义误用、文字不严肃, 如使用“双”“叒”不规范表达多次反复之意等。
5. 恶意编造低俗烂梗、不良流行语,以所谓个性化表达吸引流量,污染网络风气,传播错误价值导向,如“鸡你太美”等。编造暗语暗号、网络黑话,变相传播色情、暴力、恐怖信息,为 线下违法违规行为引流导流。
党政办 宣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