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 菁菁校园 > 通知公示 > 正文

2011年高考特殊考生证明

在一中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符合特殊考生条件的考生,在下周一前将特殊考生表格一式两份,经有关部门盖章后交市一中教务处。

说明:

1、“特殊考生”是指按规定享受在高考总分上加分投档、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降分投档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2、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以及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必须是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到的奖励。奖励级别应填写最高的。

特殊考生表格




西安市第一中学
2011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