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阅读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二、遵照预约登记制度,在心理辅导老师指导下按照安排表使用本室。未经允许不得自由进入阅读室。
三、 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四、 阅读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
五、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读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 故意损坏图书或者私自将图书带走者,将予以原价赔偿。
八、 当使用者离开时,需恢复阅读室整洁并断电、关窗。